我眯起眼睛看了看正午的阳光,金色的会繁衍和滋生一切的阳光,和二十二年前的阳光并没有任何不同。
一九八六年,我从狱中被无罪释放,陆陆续续还有些当初被错抓进去的人也被放了出来。 出狱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找工作, 没有工作就意味着没有收入,但工作还是很难找,又是从监狱里出来的,虽说是无罪释放,但各种单位还是避之唯恐不及。 当时社会上正流行下海从商,很多有公职的人都辞职下海做生意。 经过再三考虑,我决定也下海经商,便和一个也是刚刚被放出来的狱友赵胜利结伴南下广州贩卖小商品。
第一次去广州的时候, 我俩坐了三十二个小时的绿皮火车一路蜿蜒到岭南,下了火车,手脚都是肿的。 广州的植物叶子阔大,藤萝交缠,看起来都杀气腾腾的,到处是榕树、木棉、棕榈这些宽嘴大眼、长相奇怪的植物。 我们靠路边小摊上的肠粉和鱼蛋充饥,用麻袋把当时北方还没有的那些小商品贩回去。 五块钱一只的电子表,回去后卖四十块,零售则八十块。 十五块钱一副的麻将回去后卖一百五,零售价三百。《金瓶梅》一套三十块,回去后卖一百五,零售价三百。 一块五一身的童装,回去后卖十五。 三十块钱一盘的录像带回去后可以卖到一百五。 回去之后,一下火车就已经有小贩们在车站秘密等着接货。 我们偷偷把带回来的货物批发给他们,他们贩到手后再到解放大楼前、五一大楼前、海子边这几个据点高价零售掉。